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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远县领导班子介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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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 委 领 导
分工:负责县委全面工作。 分工:负责县政府全面工作。 分工:协助书记处理日常事务,分管县委党校、统战、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、信访、非公有制经济和招商引资工作。 分工:分管纪律检查工作。 分工:分管政法、维护社会稳定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,农业和农村工作、计划生育工作。 常委:朱少辉 常委:张丽霞 分工:分管组织、县直机关工委、老干部工作。 分工:分管武装、民兵工作。 分工:分管公安工作。 分工:协助县长处理日常事务,负责县政府的分管工作。 常委:陈颖明 分工:分管宣传、文化、教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。
常务副主任:姚新炎 政 府 领 导 分工: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。 常务副县长:凌声宏 分工:协助县长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,分管财政、税务、经贸、供电、乡镇企业(中小企业)、金融、保险、工商管理、安监、商业、二轻、招商引资、工业区办工作。联系人大、工会工作。 分工:分管县府机关、应急管理办、人事、编制、审计、劳动和社会保障、国土资源、环保、建设、房管、物资、人防工作。 副县长:李小建 分工:分管教育、公安、经济协作、消防、旅游、石油、质监、县志、档案、打私工作。协调“安康和谐县”战略的实施。联系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。 副县长:徐 甦 分工:分管农业、林业、水务、计划生育、民政、扶贫、烟草、农机、气象、残联、人民武装工作。协调“生态经济县”战略的实施。 副县长:姚小玲 分工:分 |